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根据建设需要,江苏省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全称)对外发包汽车展销中心部分管网配套工程(工程名称全称)。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投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经济开发区龙山工业园。
(2)工程规模:雨水管道约324m,污水管道约398m。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工程造价:工程预算32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
(7)材料要求:本工程井座、井盖均采用重型复合材料,其他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8)工期要求: 2010年3月1日-- 2010年3月22日,计21天。
(9)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本工程中标范围内(施工图及清单)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即中标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工程施工工程量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50%,按合同价款的2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之日起30日内,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修金不计算利息)。工程质保期为壹年。
2、投标人资格条件: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②建造师资格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3、报名时间、地点:
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
(4)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备案表;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7)企业注册地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9)企业业绩、信誉:近两年来承建过类似工程获奖证书原件;
(10)建造师业绩信誉。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盖法人章的复印件并且复印件需随投标申请书装订成册,建造师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现场。
5、投标保证金: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报名时一并交纳。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后7日内,归还图纸,予以全额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7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
7、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标书内容要求: ①投标函;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⑤报价汇总表、报价表及预算书;⑥施工组织设计;⑦建造师注册证书;⑧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相关业绩复印件;⑨投标承诺书,正副本装订成册各一份,投标书要注明最终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上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标书密封后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9、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报价。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除甲方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变更除外,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按中标人投标书中所报综合单价确定,如没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交由送审委审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0、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本工程规费执行(徐建发〔2009〕67号),
(1) 工程排污费:无
(2)安全生产监督费: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19%计取
(3) 社会保障费(道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1.8%计取
(4) 住房公积金(道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31%计取
(5)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3.33%计取
暂列金额为以下内容:工程所需水、电、路、地下管线位置及保护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给予1000元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负责接点位置的协调工作。
11、清单答疑时间:
12、最高限价的发布:
13、标书提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局、财政局、送审委、纪检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人数应为单数。
15、评标、定标办法:①由送审委出具最高限价。②合理最低价中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风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不再调整。
1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整,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超过开标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不退)
17、无效标书的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邀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标书内容装订,或未按邀标公告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建造师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邀标公告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邀标公告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送审委出具的标底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邀标公告规定的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邀标公告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8、开标时需带以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4)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未按本条规定执行,按废标处理)
联系人:陶群、张晓麟 电话:0516-83405977
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